近日,海关总署出台 ” 海关优化营商环境 16 条 “。6 月 27 日,广州海关召开新闻发布会,结合海关总署相关措施和广东省委 “1310” 具体部署,聚焦促进跨境物流畅通、促进外贸扩大进出口、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促进企业减负增效和促进外贸创新发展等五方面出台关区优化营商环境 20 条细化措施,服务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
其中,在促进跨境物流畅通方面,细化措施提出持续扩大 ” 船边直提 “” 抵港直装 ” 等便利措施应用范围,探索将 ” 直装直提 ” 试点范围拓展至航空口岸。
服务大湾区立体物流枢纽建设,出台多条措施推进 ” 一港通 ” 改革、提升口岸通关现代化、便利化水平。
在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方面,深度衔接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改革,在关区 7 地市开展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对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新评估体系要求,联合地方相关部门提升公共服务质量,推进口岸通关提效降费,推动关区 7 地市跨境贸易便利度水平再上新台阶。
此次出台的措施还将进一步推动 ” 智慧海关 ” 对接 ” 智慧口岸 ” 建设,在白云空港、南沙海港两大枢纽打造 ” 智慧口岸 “,支持优化完善 ” 航空物流公共信息平台 ” 功能建设,持续提升航空口岸无纸化水平,推进南沙口岸海关、港口、船公司等主体通关信息交互,推动实现电子设备交接单、提货单全覆盖应用。支持 ” 单一窗口 ” 丰富关企数据交互类型,提升海关对企服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