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起胡志明市宣布征收港口基础设施费

胡志明市内河航道港务局局长Nguyn Ngc Tun表示,该收费系统自2月16日起进行了试运行,运行顺利。他保证,在线系…

胡志明市内河航道港务局局长Nguyn Ngc Tun表示,该收费系统自2月16日起进行了试运行,运行顺利。他保证,在线系统不会干扰清关。

 对于临时进口转口货物、保税仓储货物、过境和转运货物的海港基础设施使用费为:

非集装箱液体和散装货物的费用为50000越南盾/吨(2.19美元);220万越南盾(96.5美元)/20英尺集装箱;440万越南盾(193美元)/40英尺集装箱。

 对于在胡志明市以外申报的进出口货物收费为:

20英尺集装箱的费用为50万越南盾/集装箱;40英尺集装箱为100万越南盾/集装箱;未装在集装箱中的液体和散装货物为3万越南盾/吨。

 对于在胡志明市申报的进出口货物收费为:

20英尺集装箱的费用为申请费用为250,000越南盾/集装箱;40英尺集装箱为500,000越南盾/集装箱;未装在集装箱中的液体和散装货物为15,000越南盾/吨。

用于国防、救灾和其他用途的货物免征收该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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