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菲律宾向东盟秘书长正式交存《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核准书。
根据RCEP规定,协定将自核准书交存之日起60天后,即6月2日对菲律宾生效。
这标志着RCEP将对15个成员国全面生效,全球最大的自贸区将进入全面实施新阶段。
我国是菲律宾最大贸易伙伴、第一大进口来源地和第三大出口市场。
RCEP对菲律宾正式生效后,在货物贸易领域,菲律宾在中国—东盟自贸区基础上,新增对我国汽车及零部件、部分塑料制品、纺织服装、空调洗衣机等零关税待遇,经过一定的过渡期,上述产品关税将从3%-30%逐步降为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