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甸《十一》6月13日报道,缅甸计划与财政部海关总局发布通告称,为促进国内经济复苏,帮助中小微企业发展,经投资委员会批准,降低半散装(SKD)及全散装(CKD)乘用燃油汽车进口关税。
发动机排放量2.0及以下的乘用车进口关税从7.5%降至5%,2.0以上的进口关税从5%降低至3%;进口半散装三轮乘用摩托车关税为3%,全散装的关税为1.5%;三轮货运摩托车、客车、卡车、组装用轨道车的关税为3%,摩托车为1.5%。
该规定自2023年6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4年5月31日,计划与财政部之前发布的第2020/84号、2020/138号、2021/372号通知同时作废。
(驻缅甸联邦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