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世界经济复苏乏力、外部需求收缩等不利影响,我国吸引外资面临严峻挑战。为了更好地应对挑战,国务院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下称《意见》),从提高利用外资质量、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国民待遇、持续加强外商投资保护、提高投资运营便利化水平、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完善外商投资促进方式等六方面提出24项政策措施。
新措施主要涉及六大方面
商务部研究院学位委员会委员白明表示,这些年来,我国一直强调高水平地引进来,这符合我国高水平对外开放的要求,“改革开放初期,我们对于外资是来者不拒,而现在的利用外资更多是利用国际资源更高水平的优化配置,因此也更强调外资质量,从而对我国经济的高水平发展起到贡献”。
《意见》中的加大重点领域引进外资力度,包含支持外商投资在华设立研发中心,与国内企业联合开展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应用,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及其设立的研发中心承担重大科研攻关项目。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加快生物医药领域外商投资项目落地投产,鼓励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在境内开展境外已上市细胞和基因治疗药品临床试验,优化已上市境外生产药品转移至境内生产的药品上市注册申请的申报程序。支持先进制造、现代服务、数字经济等领域外商投资企业与各类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开展职业教育和培训。
除了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意见》提及的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国民待遇、持续加强外商投资保护、提高投资运营便利化水平、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均与外资的现实诉求紧密相关。
其中,在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国民待遇上,《意见》提出,保障依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支持依法平等参与标准制定工作,确保平等享受支持政策。在持续加强外商投资保护上,《意见》明确,健全外商投资权益保护机制,强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加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力度,规范涉外经贸政策法规制定。在提高投资运营便利化水平上,《意见》提出,优化外商投资企业外籍员工停居留政策,探索便利化的数据跨境流动安全管理机制,统筹优化涉外商投资企业执法检查,完善外商投资企业服务保障。在加大财税支持力度上,则要强化外商投资促进资金保障,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落实外商投资企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外商投资企业投资国家鼓励发展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