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已与28个经济体签署AEO互认协议,覆盖54个国家(地区)

5月8日至10日,由世界海关组织主办、海关总署和深圳市人民政府联合承办的第六届全球AEO(经认证的经营者)大会在深圳举办…

5月8日至10日,由世界海关组织主办、海关总署和深圳市人民政府联合承办的第六届全球AEO(经认证的经营者)大会在深圳举办,这是该会议首次在中国举办。大会主题为“发挥AEO制度优势,促进包容和可持续的全球贸易”,来自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世界海关组织成员海关、国际组织、企业等共1200余名代表深入探讨,为推动AEO国际互认、促进贸易增长凝聚共识。

大会期间,中国海关总署分别与布隆迪共和国税务局、冰岛税务与海关署签署AEO互认安排。至此,中国已经与新加坡、欧盟、韩国等28个经济体签署AEO互认协议,覆盖54个国家(地区),互认协议签署数量和互认国家(地区)数量居全球“双第一”。
信用监管,提升贸易便利化

作为世界海关组织《全球贸易安全与便利标准框架》中的核心制度,AEO制度是由海关对企业的信用状况、守法程度和安全水平进行认证。截至今年4月底,全国AEO企业共5882家,AEO企业进出口额占全国进出口总额的3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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