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7月4日,欧盟委员会在对中国电动汽车(BEV)进行为期九个月的反补贴调查后,决定对来自中国的电动汽车进口征收临时反补贴税。
按照规定,此次征收的临时反补贴税将适用于部分中国汽车生产商,分别为比亚迪17.4%,吉利19.9%,上汽37.6%。
其他合作但未被抽样的中国生产商将被征收20.8%的加权平均关税,未合作的电动汽车制造商税率为37.6%。
对比6月欧盟委员会披露的对抽样三家企业——比亚迪、吉利汽车和上汽集团,将分别加征17.4%、20%和38.1%的反补贴税来看,此次征收关税率有所下调。
据悉,这一临时关税将于2024年7月5日生效,最长持续四个月,期间欧盟成员国将投票决定是否将其转为为期五年的正式关税。
商务部:还有4个月窗口期,希望欧方同中方相向而行
据商务部网站,商务部7月4日下午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商务部发言人何亚东表示,对于欧盟对华电动汽车反补贴调查,中方已多次表示强烈反对,主张通过对话协商妥善处理经贸摩擦。6月22日,王文涛部长与欧委会执行副主席兼贸易委员东布罗夫斯基斯举行视频会谈,双方商定基于事实和规则两大支柱,就妥善处理该案立即启动磋商。截至目前,中欧技术层面已举行多轮磋商。
何亚东指出,目前距终裁还有4个月窗口期。希望欧方同中方相向而行,展现诚意,抓紧推进磋商进程,基于事实和规则,尽快达成双方均可接受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