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总统特朗普2日在白宫签署两项关于所谓“对等关税”的行政令,宣布美国对贸易伙伴设立10%的“最低基准关税”,并对某些贸易伙伴征收更高关税。
1.“最低基准关税”10%
声明称,特朗普将对所有国家征收10%的“基准关税”,该关税将于美国东部时间4月5日凌晨0时01分生效。
2.“对等关税”最高49%
此外,特朗普将对美国贸易逆差最大的国家征收个性化的更高“对等关税”,该关税将于美国东部时间4月9日凌晨0时01分生效,所有其他国家将继续遵守原有的10%关税基准。声明还称,特朗普拥有“修改权限”,可以视情况提高或者降低关税。
其中,美国对中国实施34%的对等关税,对欧盟实施20%的对等关税,对巴西、英国实施10%的对等关税,对瑞士实施31%的对等关税,对印度实施26%的对等关税,对韩国实施25%的对等关税,对日本实施24%的对等关税,对印尼实施32%的对等关税,对泰国实施36%的对等关税。
声明表示,一些商品将不受“对等关税”的约束,其中包括已经受第232条关税约束的钢铝制品、汽车和汽车零部件、可能受未来第232条关税约束的商品以及美国没有的能源和其他某些矿物。此外,金条、铜、药品、半导体和木材制品也不受“对等关税”的约束。
声明还表示,对于加拿大和墨西哥,符合《美墨加贸易协定》的商品将继续获得豁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