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商务部消息,2025年3月4日,应中国国内企业申请,商务部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相关截止波长位移单模光纤产品发起反规避调查。该案是中国首起反规避调查。
商务部裁定,美国光纤生产商和出口商通过改变贸易模式的方式向中国出口相关截止波长位移单模光纤,不具有充分的商业合理性,削弱了现行反倾销措施的实施效果,构成了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反倾销措施的规避。
商务部称,自星期四(9月4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相关截止波长位移单模光纤征收反倾销税,税率从33.3%至78.2%不等。
在受新关税影响的公司中,康宁公司面临37.9%的反倾销税税率,OFS-费特有限责任公司面临33.3%的税率,德拉克通信美国公司面临78.2%的税率。
商务部也提到,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相关截止波长位移单模光纤反规避措施实施期限到2028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