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推行出口货物补税/未退税证明联网核查

2025年12月25日,海关总署与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公告〔2025〕256号),宣布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2025年12月25日,海关总署与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公告〔2025〕256号),宣布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电子数据与报关单电子数据的联网核查,以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 。

根据公告,税务部门将按照相关规定为企业开具《证明》并向海关传输电子数据,海关将在通关环节调用并比对核查相关信息,同时将《证明》的使用情况反馈给税务部门。企业在通关环节使用过的《证明》将不得申请作废或补办 。

公告还明确,如遇计算机系统或网络故障等特殊情况,企业仍可提交纸质《证明》办理手续。此外,相关问题可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客服热线获取咨询服务,电话为010-95198 。

该措施的推出将有助于提升监管效率、减少企业重复提交材料的负担,并推动贸易便利化持续向好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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